福田5名新任命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0
福田5名新任命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
“我接受任命,谨此宣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昨天下午,福田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表决通过5名公职人员任命议案后,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图为3名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面对国徽,手持宪法宣誓。
“我接受任命,谨此宣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昨天下午,福田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表决通过5名公职人员任命议案后,举行宪法宣誓活动。新任命的两名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3名政府职能部门局长面对国徽,手持宪法,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庄严宣誓。据悉,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后,深圳首次举行公职人员就职宣誓活动,在全省也属首次。
市委常委、福田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监誓。宣誓人之一、福田区司法局局长胡星宏表示,将与该局全体人员一起,尊崇、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做依宪行政、依法行政的先锋和楷模。
法学专家、深圳大学副校长黎军教授认为,举行公职人员就职宣誓活动,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提升公职人员遵守宪法的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忠于和维护宪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目前,福田区人大正对照这一要求,对去年5月制定的《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在原有“一府两院”人员的基础上,将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的任命纳入宣誓范围;按照宣誓人员的类型设计不同的誓词,更加突出职位特点和性质。下一步,将制订福田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相关办法,实现选举和任命人员宣誓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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